康养中心安全规章制度

康养中心篇
安全规章制度目录
康养中心安全生产委员领导小组
康养中心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主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职责
安全生产工作部门职责
科室主任、护长安全生产职责
康养中心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各级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教育管理培训制度
安全保卫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康养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保安人员巡查职责
工员消防职责
监控员岗位消防职责
污水处理岗位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兼职消防安全人员职责

康养中心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我康养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院健康安全有序的发展,经康养中心领导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康养中心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 员:各部门主管

一、康养中心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治安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讨论、研究、解决本季度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各分管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讨论、分析生产方面的情况,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各分管领导每半月必须下查一次。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如遇异常情况随时处理、解决;
 4、健全请示、汇报制度,一般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按分工及时解决和处理,较大、特殊情况各科必须请示、汇报安委会领导,按组织安排实施。
 5、若遇突发事件在院安全委员会统一指挥下按分工、按预定应急方案处理。
 6、若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报告院领导,实施应急预案,同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能:
(1)加强对康养中心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按照院科两级负责管理体制,各部门、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该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保卫科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督促和监督康养中心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评比,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院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群防群治,看好自家人,管好自家门。
(3)制定和完善符合我院工作实际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加强与公安机关、所在市区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和配合。
(5)协调各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
(6)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性质、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承担的责任程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为了保障康养中心活动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康养中心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把安全工作作为整体工作重中之重来抓。
 3、临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确保老人得到正常的治疗,并且保证老人不受到损害。
 4、其它相关部门以保证康养中心正常运行为重点,以老人为中心,保证老人能安全。
 5、院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任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6、各种安全生产问题,一旦出现,康养中心将根据事件情节轻重给以相应处理。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为了更好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指定本制度,以便分清责任、便于追究。
2、临床各部门所出现安全事件,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主任、护士长负责。
3、水、暖、电、电梯等事件影响工作的由后勤人员负责。
4、出现偷盗等事件,由安保部保卫人员负责。
5、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康养中心院长。

四、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为保证安全生产有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本院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分成两类,即医疗性质和非医疗性质类。
 3、本院医疗性质设施、设备归医学工程科管理,非医疗性质设施、设备归设备物资部管理。
 4、所有设施、设备均应定期维护、检修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各部门均要建立设施设备维修、使用记录,以便更好的了解设备情况。 
6、各部门设施、设备中易损物品更换需经相关部门备案。
 7、设施、设备损坏后,须经相关部门认定后,方可更换新设备。
 8、所有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归设备所有部门负责,且必须符合操作规范。
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
1、院长是康养中心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生产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康养中心生产情况审核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二、主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职责
1、对本康养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主持召开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本院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4、安全与生产工作做到“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审定本院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设置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7、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并专款专用。
8、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9、确定本院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10、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11、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康养中心存在的安全隐患。
12、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改事故隐患和确保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13、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审定安全生产的奖惩事项。
14、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康养中心事故。
15、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公司安全生产现状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6、检查和指导副职及部门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六、主管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职责
1、安全保卫部是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协助分管院领导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专业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3、协助院长做好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并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不断修改完善适应安全生产需要。
5、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有计划组织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
6、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
7、按月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8、协助分管院领导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拟订改进措施组织落实负责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拟定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9、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
10、负责组织对全院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总结。
11、检查各部门正职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四、部门主任、护士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康养中心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对部门医务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指导和督促医务人员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和工具要求员工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负责对新进人员、转岗、复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不合格的员工不安排上岗工作。
4、检查维护安全生产设备和防护装置保证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5、负责上班前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能解决的要采取控制措施并上报做好工作和记录。
6、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对已、未遂事故和违规违纪都要及时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7、抓好部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做好各项安全生产记录。
五、康养中心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2、精心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操作记录整洁、准确可靠。
3、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岗位不能消除的要及时向领导反映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发生事故如实反映参加班组的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4、严格执行持证上岗操作制度、遵守岗位操作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5、爱护和正确使用岗位设备、工具、防护器具和消防用具。
6、参加上班组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有关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搞好作业现场卫生环境要整洁实现文明生产。
7、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位员工都有必要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

六、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1、在院长、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在生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协助领导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2、按规定要求对所在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工作环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采取临时控制措施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
4、根据生产任务和安全动态提出安全要求及措施意见。
5、参加工伤事故和安全类违规违纪的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七、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本院的安排和要求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让员工了解康养中心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使员工掌握一定自救、自护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2、经常对本院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抓紧时间解决。
3、及时传达、落实康养中心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
八、 各级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1、康养中心安全管理机构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与精神。
(2)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3)制定安全工作制度组织安全宣传教育。
(4)实施安全工作日常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安全检查。
(5)报告安全情况。
(6)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关系。
2、职能部门级安全管理职责
(1)落实企业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责任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
(2)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3)协助、配合进行安全工作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4)组织部门进行安全培训传达上级指示精神。
(5)完成上级部门临时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
3、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1)执行安全工作日常检查。
(2)落实安全措施。
(3)组织安全培训与学习。
(4)及时报告安全情况。

九、康养中心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本院老人、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保障,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康养中心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和部门,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生产、设备、质量、交通、火灾、盗窃、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三、公司办公室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
四、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五、事故处理分工:
1、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发生事故后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全面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处理方案;
 2、若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
3、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部门负责人要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本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处置,积极抢救;
5、各部门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事故单位要配合行政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主动配合调查,报送相关材料;
六、全院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造成以下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当事直接责任人承担造成损失10%–100%的赔偿责任,相关领导、管理人员按其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给予2%至10%的处罚;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事的;
 2、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
 3、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7、喝酒上岗、擅离岗位或工作漫不经心的;
七、对发生死亡事故的,除对事故部门处罚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制定整改措施外,还将对应承担领导责任的负责人,或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按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降职等行政处分,按其责任大小处以100元以上1000以下的罚款。
八、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除追究经济责任以外,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安全教育管理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院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安全素质,提高本院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康养中心。   
第三条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本院年度培训计划,各单位在每年十二月前制定出本单位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第四条 管理职责   
(一)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计划;对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抽查评估。   
(二)后勤部负责本院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并对各本院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三)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其工资和必要的费用,并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档案。   
本院员工应接受安全培训,熟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 康养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七条 康养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并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一)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1、康养中心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康养中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康养中心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二)安全教育由各单位科负责组织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本单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4、有关事故案例等。   
(三)安全教育必须由主任负责组织实施。   
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1、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院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安全教育必须由主任负责,并做好培训记录。   
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 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一)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岗位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培训具体安排列入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内容要做好记录,本人签字确认,并建档保存培训记录和试卷。  
(二)部门坚持每月一次、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要坚持每天班前安全会和安全交接班制度,并保存记录,参加人员要签字确认。科主任和护士长要结合每日的工作任务、性质,提出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三)各单位要设立固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场所,并确保其正常运行,以提高安全教育的效率和质量。   
(四)生产设备检修和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管理部门要监督和检查各施工、检修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检修安全措施进行交底,并保存记录。   
(五)对外来义工、参观、学习等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和告知,并建档保存。   
(六)应根据季节特点、生产特点、危害因素分布特征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如安全比武、应急预案的演练、事故案例教育等。并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制和组织纪律性的教育,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七)要经常利用黑板报、墙报、简报、标语、橱窗等宣传媒体,广泛地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单位安全动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弘扬企业安全文化。  
第九条 “四新”安全教育培训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前,应当对有关操作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档保存培训记录和考试卷。   
第十条、 转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操作的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二条、对严重违章作业人员的脱岗安全培训教育   
第十三条、对外来义工、参观、学习、实习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告知、并对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保存记录,并由专人带领。   
第十四、条责任追究   对于未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职责的行为以及造成事故的,依据《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考核办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康养中心办公室。   

安全保卫制度
1、康养中心安全保卫工作在院长和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由行政事务部具体负责。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人为本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把综合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广泛地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3、康养中心实行保安执勤制度,保安要在院内不定期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办公室负责保安的监督管理。   
4、医务人员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对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要注意检查楼道治安情况,遇事妥善处理,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5、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及时排除所属范围内的火灾隐患。全院消防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设施不得随意动用,遇有毁损,及时通知有关人员维修更换。定期对全院防火、防盗工作进行年度和季度检查,并针对形势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6、利用各种形式对全院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员、家庭及外来人员要遵守本院各项规定,不得在院内、办公场所大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爱护公物花木,保持环境整洁。   
7、对院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院领导、上级主管领导及公安机关。   
8、财务室等要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安全保卫措施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财务室现金要存放在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财务要严格执行康养中心及上级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当天收款当天存入银行,确保现金安全。   
9、院内禁止私自铺设电源线路,私人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下班时要注意关闭电源开关、锁好门窗,切实做好办公室内的防火、防盗工作。   
11、对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收集存放,定期交行文档工作人员按照保密规定集中销毁,不得私自出售。   
12、对电视机、医疗设备、计算机等高档办公设施和物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定期检查报警器,保证正常使用。   
13、使用仪器和机械设备等,要熟悉其原理和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高压灭菌柜等压力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保养其仪表和安全阀,杜绝事故发生。   
14、监督各种安全保卫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自行车、摩托车及其它车辆要放置在指定的区域内,随手上锁,禁止乱停乱放。工作时间不准商贩进入办公场所和院内进行买卖。   
15、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院内,院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左木乡卫生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 职责权限。
一、院长对所属各各部门、各职能部门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全面负责。
二、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三、安全生产领导组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进度。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四、职能部门员工协助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第五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康养中心安全生产领导组和有关监管领导报告。执行康养中心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六条 安全生产领导组接到隐患报告后,要及时记录上报。
第七条 隐患排查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八条 安全生产隐患分级。
第九条 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第十条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一)、 隐患整改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二)、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三)、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安全生产部门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康养中心安全生产领导组要对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
第十二条 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财、物的安全,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宗旨,切实做好防火、灭火工作,特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各部门主管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本单位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养老机构人员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质保障,严格按应急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防冻防雨、抢救设备等物质准备工作,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备战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吗,利用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加大检查力度,抓好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养老机构安全稳定。
二、应急行动 应急前准备: 领导小组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应急过程行动:
1、 领导小组得知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组织各种救护队伍迅速集结待命。
2、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建筑物内所有人员撤离。
3、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5、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康养中心抢救。
6、加强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养老机构值班值勤和逻辑,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三、火灾后有关行动
1、加强对养老机构人员的宣传教育,做好老人的思想稳定工作。
2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养老机构情况,全力维护正常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养老机构火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康养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提高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结合敬老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应急组织
(一)成立应急指挥领导组织
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各部门主管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火灾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火灾,第一发现人员要及时向院长报告,并拨打119火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同时通知办公室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并向民政部门报告。抢险救灾组负责转移疏散住院老人,及时抢救物品并参与灭火,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尽量控制火势,减少人员伤亡。情况紧急办公室要请求本院医务员到场支援,抢救伤员。火灾发生后,确保灾后老人的正常生活,把灾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传染病和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住院老人发生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件,第一发现人要立即向院长报告,并向传染科汇报,确诊后及时转院,相关医务人员送到康养中心救治,食物中毒可先护理院抢救,危重人员转送上级康养中心治疗,尽大努力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
(三)暴力侵害安全事故处置
1、康养中心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派出所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或本院人员之间发生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者应及时救治。
4、并迅速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5、康养中心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三、突发事件的预防
应急组织要经常深入到住院区检查火灾隐患,禁止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器,老人居室禁止堆放杂物,康养中心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定期巡查,尽量防止火灾发生。搞好院内卫生,保证食堂内无苍蝇、炊具洁净,肉类、蔬菜新鲜,不让老人使用变质食品。
四、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应急疏散预案

为全面推进康养中心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康养中心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康养中心日常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突发火险灾情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分工明确、处置有序、及时扑救,努力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院长
二、 副组长:副院长
三、 组 员:各部门主管
四、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院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五、工作组组长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院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等工作。
(一)通讯联络组: 组长:
成员:
1 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院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告知全体在院人员,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
组长:
成员:
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院各办公室、宿舍、厨房、活动室、房间、发电房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康养中心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人员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楼层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人员紧急疏散中的安全;负责逃生途径与办法的培训与指导;宿舍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告知老人,负责老人疏散与逃生。
三、工作措施
(一)防火工作措施
1、由院领导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要把消防工作列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经常对老人、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经常进行防火教育和救灾器材技术的使用演练,适时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相关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线路检查维修,防止因线路老化或负荷加大造成短路而引起火灾事故。发现火灾隐患,要求有关部门和负责人马上进行整改。
3、配电箱、水泵房有专线联系,一旦发生火灾,水电要在第一时间内恢复使用。火灾现场要在第一时间内切断电源。
4、活动室、餐厅、浴室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不准超过额定人数,安全出口处应用明显标志,并保持道路畅通.,必须严格防火制度,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5、教育老人、员工掌握一般的火灾扑救,自我保护方法。管理委员会应经常对老人进行教育检查,严禁在房内违章用电、使用蜡烛等,楼内醒目处应钉挂紧急情况疏散通道示意图
6、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各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
7、负责紧急疏散的员工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逃生老人、员工的安全撤离。特殊位置,如活动室、厨房必须特殊管理与培训。
灭火和应急疏散措施 灭火措施:
1、发现某部位起火或冒浓烟时,第一发现人要边扑救边呼叫,其它人员听到呼叫要立即报警,在向119报警的同时,要及时向院领导、值班管理员等报告。
2、在向119报警时要讲清单位、起火部位、燃烧物资、报警人姓名,并派人在路口接应和引导消防车。
3、涉火单位当事人应向火灾扑救指挥部成员报告起火部位的人员和存放物资的情况,特别要讲清火场中有无易燃易爆物品。
4、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老人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5、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6、对一时难以搬运的大型物件、设备等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7、火场中燃烧的物资中如有有毒气体,进入火场人员必须采取防毒措施。如用湿布块捂口鼻,以防中毒。
疏散中的注意事项:
1、在火场疏散中首先要重视对老年人的援救,负责人要及时清点人数,要劝导火灾现场的围观人群及时离开火场。
2、在火场疏散中应尽最大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量人员涌向一个出口,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3、发生火灾后要及时开启消防通道,用于疏散人员和物资。通道被 烟雾封阻时,疏散人员应及时给被困者传递毛巾、湿布条等物品,供给他们捂口、捂鼻用,并招呼大家葡匐冲出火场。
4、搬运物资过程中,凡是有毒物品或遇撞击、受热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应远离火场,并派专人看管。
5、灭火结束保护现场,以便查清事故原因。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定
为明确本院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有关责任人员应按照本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我院的法定代表人,是康养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院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院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院的生活、服务、经营、管理等活动统一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院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分管消防工作的:后勤主管 是本院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定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院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9、本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安全保卫部:是本院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协助本院领导抓好日常和节假日的消防安全工作;
2、具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定期召开本院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认真检查、落实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强对消防管理;
4、具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具体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训练和演习;
5、具体组织日常和节假日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改正。对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6、负责编制消防器材购置、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对本院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完整好用;
7、做好火灾事故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的组织工作,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8、完成本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二、部门分管领导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负责人是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消防管理职责:
1、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2、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按照规定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
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5、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保安(巡查)人员职责
1、应掌握防火和灭火的基本技能。
2、按照本院的管理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3、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
4、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一、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熟知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常识;
四、发生火灾时,现场员工应当及时报警、组织引导宾客疏散、扑救火灾
监控员岗位职责
1、认真参加各项学习培训和集体活动,依法文明执勤,保持良好的仪容风纪。服从工作安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如遇换班、调班和休假的情况,必须征得主管同意后,方可调班、换班和休假。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处理各项工作,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保障控制中心消防设备(消防报警主机、消防紧急广播和消防联动控制台)、监控设备(室外摄像头、硬盘录像机和监视器)的正常运转。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任何设施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操作、拆卸和带离控制中心,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3、严格执行康养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负责控制各种系统设备的监控和操作运用,监测和处置消防报警系统报警,实时监控(分时段重点将画面显示在监控屏上)治安监控画面,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将信息通报外巡保安。发现可疑人员,在监控器上跟踪可疑人员并通知外巡保安和启动《安全保卫部联动机制》进行处置。
4、对监控资料的调阅或拷贝,必须征得公安机关或值班技术主管的许可和批准。
5、接听电梯故障报警电话,出现电梯故障后立即通知相关维保公司进行处理。
6、认真完成对各项值班工作的分类登记,分析、汇总值班信息并提出处理意见。
7、保持电话和寻呼总台对讲机的通讯通畅。
8、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交接值班事项和设施物品。
9、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康养中心污水处理岗位职责
1、康养中心污水处理人员岗位制度
在主任领导下,负责本院污水处理工作,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一、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有关污水处理的制度。
二、忠于职守,讲求职业道德,保证污水处理和达标排放质量,切实、认真做好定期抽样化验。
三、认真做好污水处理登记,按规定向有关上级单位报告污水处理情况,并送上原始记录和有关报表。
四、爱护污水处理站的一切设施和设备,防止丢失和损坏,并注意经常检查、保养。
五、禁止非污水处理人员进入污水处理站。
六、搞好清洁卫生,经常保持站内外整洁。
七、随时接受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抽查或检查。
2、康养中心污水处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污水处理操作规程,不断掌握设备的运行规律及污水处理的工艺流程。
二、设备运行时,不得撤离岗位,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
三、要按照有关规定,经常对机器进行检查和保养工作,认真做好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的情况记录。
四、对各种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要做到及时修理,及时汇报,必要时还要向环保部门报告。
五、确保本院的本院废水、生活废水符合环保部门的排放标准。
六、负责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定时定量投加原料,保证水处理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七、负责设备的运行与使用,维修与保养,原料的供应、使用与质量。
八、负责每日定时自测余氯含量(上午9:00或必要时),随时注意观察污水流量的变化,及时调整投放量,以保证合理用量,达标排放。
九、负责每日记录加药量,每月20日送化验室自测大肠杆菌群总数等指标,并存报归档,不得擅自停机。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二)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三)索取和查验的文件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四)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二、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 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三、食品卫生保障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货架、用具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进行保洁、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乱用。   
(三)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并保持个人卫生。   
(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   (
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运转情况以及周围环境卫生。   
(八)发现问题,由卫生管理人员跟踪改正。  
(九)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制度   
(一)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   (五)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过期限使用健康证明。   
(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消防安全职责
1、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掌握消防法律法规,了解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2、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
3、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4、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5、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
6、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7、记录有关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
8、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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